【公告】109年5月29日(星期五)起開放探病 請家屬於探視前一日向各護理站登記預約
探病及預約探病實施辦法
一 、 探病時段:週一至週五 ;上午 10 點至 12 點,下午 2 點至 4 點 。
二 、 探病時間:每次 限 20 分鐘 逾時不候且超過預約時段不可要求延長 。
三 、 探病地點: 各病房會客區每次探病結束進行環境消毒 。
四 、 探病次數:每週一次。(因為探病時間、探病空間、住院病人數等公平性考量)
五 、 探病人數 每組訪客人數最多2人。
六 、 訪客與病人全程都須佩戴口罩。
七 、 預約規範 :
一、 預約探病時段請家屬以電話向各病房護理站預約登記不接受直接向護理站預約 。
二、 須於探病前一天 完成預約 謝絕臨時探訪 。
三、 每次可預約期間為 7 天內 。
四、 每次電話預約 只能預約一個時段 。
五、 以登錄於各病房的探病預約登記表為準 。
六、 自 5/28 起開放電話預約 5/29 起開放探病 。